年度考核由于有一年为不定等级,是否按不合格处理?

时间:2024-05-09 作者:哈尔滨律师

法律分析:可以,劳动者年度考核的合格与否,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,劳动者因为考核不合格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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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劳动合同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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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看单位具体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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