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重户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注销了原户籍经常用那个,可以恢复吗?

时间:2024-04-10 作者:哈尔滨律师

法律分析:双重户口被注销的常用户口是不可以恢复的,对于存在双户口的情况下,一般是存在错误的情况,所以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注销,在注销后肯定是不可以正常恢复的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,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
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。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,以主管人为户主。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,以本人为户主。居住在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。
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。
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,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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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详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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